更新日期:2010-4-19
記者鄒景雯/特稿
ECFA如果是一個產業獲益的政策,特別是金融服務業,業界眾多專業人士,從業人員至少是相對資訊充分者,早有認識與判斷,政府何須動用公權力要求相關業者必須對內向員工宣導,對外還要員工去「影響」家人、親友甚至往來客戶?金管會做為一個必須超越黨派、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,如此執行ECFA的宣傳,不但招牌蒙塵,更說明這是一個由上而下的個人政策,不是由下而上的產業共識。
看看證券公會發給所有券商、期貨、投信顧會員的ECFA宣導活動回報表,真是令人噴飯,這個表格的設計讓人發現,原來一向社會形象看似光鮮的金融業,在馬政府腳底下,其實比幼稚園生好不到哪裡去,小朋友要檢查儀容、指甲、帶衛生紙,各金控公司負責人則要每個月五號前向公會申報︰這個月各在北中南東區舉辦了多少場次的ECFA內部宣導?各有多少人數出席?對外辦理了多少場ECFA講座?共計有多少人參加?在刊物、網頁、對帳單、開戶櫃檯、電視牆、跑馬燈、部落格、DM上,又有多少業績?都要一一呈報。
這個回報表上,尤其有個劃線強調的附註,標明金管會審核我國銀行、保險、證券相關事業赴中國設立營業據點,「應將業者是否積極宣傳、推動、說服人民ECFA對台灣的益處,納為審查標準之一」的立院財委會決議,「轉請」各金融業者「酌參」。此一刺目的提醒,顯然在為自己的行為尋找正當性藉口,同時更隱含棒子的恐嚇。這對推動金融自由化多年的台灣,真是了不起的「里程碑」。
證券公會為什麼要這麼做?是依據金管會會議而來,民不與官鬥,於是必須照章辦理,但是金融業應否與能否到中國設立據點,居然不是以其經營規模、績效為考量,資本家有沒有積極訓令受薪階級向家人、客戶強力推銷ECFA,也要列為評比,這是什麼政府?又是如何一個人吃人的社會?
有價值的東西,例如鑽石,不必宣傳,人人珍惜;需要靠鋪天蓋地、滴水不漏、動用獎懲威逼促銷者,到底是什麼貨色?馬政府把ECFA搞到污名化,應是世界奇觀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